无论个人或商业实体在日本从事商品入口,均须缴纳入口关税和其他税费。入口税费全部以货运代价即到岸价格(CIF)打算,但是某些入口商品以丈量单位计征,同时某些入口商品须征收业务税。
·1、日本关税税率在0%和30%之间,均匀税率为4.49%。除到岸价格外某些关税因此不同的丈量单位计征,例如按照30%税率或按每副4300日元,两者中金额较高者征收,或是每单位重量征收一定日元。某些商品免征关税,如书本、条记本电脑和其他电子产品。
2019年10月1日后日本消费税标准税率为10%(包含地方消费税率2.2%),轻减税率8%(包含地方消费税率1.76%)。轻减税率适用工具紧张包括:米、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肉类、乳类等畜牧产品;鱼类、贝类等水产品;面、面包、蛋糕、点心、调味料、饮料等制造或加工食品等。

·2、日本入口商品税费设起征点。如入口商品货值CIF价不超过10000日元,且关税总额不超过100日元,免征关税;入口商品货值CIF价不超过10000日元,且消费税总额不超过100日元,免征消费税。
但是免征关税和消费税不适用于如下产品:皮革制品(皮包、手提包、手套等)、针织服装(T恤、毛衣等)、鞋类(滑冰靴、皮鞋、皮底的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