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改委近日下发《关于山东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发卖电价有关事变的关照》,明确山东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发卖电价有关事变。
个中,调度山东电网发卖电价。自明年1月1日起,降落山东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目录电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目录电价保持稳定。
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结合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形成的时段供需关系,对现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进行优化:12:00-13:00由平段电价调度为低谷电价;11:00-11:30由峰段电价调度为平段电价;14:30-16:00由平段电价调度为峰段电价;6-8月履行的尖峰电价时段,10:30-11:30调度为10:00-11:00;其他时段不做调度。

调度后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原则上自明年1月1日起实行。对需现场调度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应统筹安排,做到调度一批、落实一批(自调度次月实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全部现场调度事情应于明年3月31日前完成。
附:山东电网发卖电价表、输配电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