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认证
凡根据安全标准进行认证或只对商品标准中有关安全的项目进行认证的,称为安全认证。它是对商品在生产、储运、利用过程中是否具备担保人身安全与避免环境遭受危害等基本性能的认证,属于逼迫性认证。实施安全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公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有关逼迫性标准的哀求。
2.合格认证

合格认证是依据商品标准的哀求,对商品的全部性能进行的综合性子量认证,一样平常属于志愿性认证。实施合格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化法》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哀求。
法律规定:
《中华公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条 生产者、发卖者应该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质量规范、质量任务以及相应的考察办法。
第四条 生产者、发卖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任务。
二、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的差异产品质量认证是对产品做型式试验,又对与产品有关的供方的质量体系进行评定。评定内容包括供方的质量体系对其生产、设备、材料采购、考验方法等能否进行恰当的掌握,能否使产品始终符合技能规范。产品质量认证通过后不仅颁发认证证书,而且还许可在产品上利用认证标志由于认证工具的不同,引起了获准认证条件、证明办法、证明的利用等一系列不同。但它们也有共同点,便是都哀求对供方组织的质量体系进行体系审核。
一、产品质量认证包括哪些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1.安全认证
凡根据安全标准进行认证或只对商品标准中有关安全的项目进行认证的,称为安全认证。它是对商品在生产、储运、利用过程中是否具备担保人身安全与避免环境遭受危害等基本性能的认证,属于逼迫性认证。实施安全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公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有关逼迫性标准的哀求。
2.合格认证
合格认证是依据商品标准的哀求,对商品的全部性能进行的综合性子量认证,一样平常属于志愿性认证。实施合格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化法》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哀求。
法律规定:
《中华公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条 生产者、发卖者应该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质量规范、质量任务以及相应的考察办法。
第四条 生产者、发卖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任务。
二、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的差异产品质量认证是对产品做型式试验,又对与产品有关的供方的质量体系进行评定。评定内容包括供方的质量体系对其生产、设备、材料采购、考验方法等能否进行恰当的掌握,能否使产品始终符合技能规范。产品质量认证通过后不仅颁发认证证书,而且还许可在产品上利用认证标志由于认证工具的不同,引起了获准认证条件、证明办法、证明的利用等一系列不同。但它们也有共同点,便是都哀求对供方组织的质量体系进行体系审核。
一贯以来,法律鉴定都是十分专业且繁芜的程序,普通人是很难搞清其本色。如果你在实践中须要进行产品质量鉴定,不妨先咨询一下专业鉴定机构---衡硕鉴定,看看自己究竟该如何来进行法律鉴定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