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电器“后悔”要退货
王女士说,自己在南京的一家电器商城购买了冰箱、烤箱和消毒柜三种电器,根据商家的活动,共得到返券900元,用于购买该电器商城的商品。之后她用这900元返券再加4600元现金购买了灶具。买完往后,王女士后悔了。她要把第一次购买的冰箱、烤箱和消毒柜三种电器给退了,这时商家哀求王女士将当时返还的900元购物券还给商家,但购物券已经用掉,因此王女士补给商家900元现金。王女士心想就相称于灶具全部是用现金购买的。
可没过多久,王女士对购买的灶具也后悔了,她想把灶具也给退了。这时候,商家表示由于当时灶具是用4600现金和900元购物卷购买的,要退只能退4600现金和900元购物券。

面对商家关于退购物券的哀求,王女士傻眼了。她认为,自己实在什么电器都没买,可是要退券,就相称于自己要花900元现金买900元电器城的购物券,她当然不肯意,于是向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乞助。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局凤凰分局的司法职员接到投诉后,将投诉双方约在了一起协商。王女士说的确实是实情,但是商家也说了自己的无奈,由于消费者两买两退,这送货上门也是须要本钱的,而且她用的确实是现金券,如果退给她现金在程序上很难操作。不过终极商家赞许走内部报错程序,但须要两周韶光。
理性消费别“冲动”
针对消费者的遭遇,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干系人士指出,像王女士这样买了又退的冲动型消费者实在不少,诚然,“后悔权”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延伸,虽然有一些信誉良好的商家已经开始授予消费者“后悔权”,但除了部分商品国家有三包规定,并没有法律规制约束商家必须这么做。消费者消费前务必理解清楚。 通讯员 张倩
扬子 陈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