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南陵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居民张某报警称:放在电动车前工具箱内的手机被盗。经理解,案发当天张某把车停在服装店门口,到店里买了一件衣服,没几分钟韶光,便创造手机不见了。
经侦查,民警初步锁定违法嫌疑人系一名从事旧手机等废品回收职业的流动人员。7月4日,当嫌疑人再次出没在南陵县城时,巡防大队民警早就“期待多时”,一举将其抓获归案。
在被民警掌握的过程中,韩某显得很无辜,几次再三声称“我又没犯法,为什么抓我”。随后,巡防民警将嫌疑人移交城西派出所办理。民警将其带往司法办案区之后,嫌疑人韩某一开始还拒不承认,民警三言两语地拐弯抹角之下,韩某迅速转变态度,如实供述了顺手牵羊盗窃手机的违法事实,并表示“很后悔”。

目前,违法嫌疑人韩某被南陵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旬日的惩罚。民警提醒:外出时,务必保管好财物,不要将手机等贵重财物随意放置在前口袋、车筐等随意马虎暴露的地方,严防丢失或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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