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按照2023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安排支配,现公开向社会征集网络市场违法问题线索。
线索征集内容
(一)无底线网络营销行为

1.“自媒体”造谣传谣、假冒仿冒、违规营利的行为。
2.主播利用弱势群体及灾害事宜等进行流量变现、卖惨式网络营销行为。
3.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康健、寻衅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底线的营销行为。
(二)违法网售食品药品行为
1.平台内食品、药品经营者资质证照不全。
2.外卖餐食加工制作场所卫生条件差、配送不规范。
3.网售未经容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4.网售化学物质流传宣传“食品级”“食品用”伪装食品添加剂行为。
5.超出容许范围、容许办法及不凭处方发卖处方药等违法发卖药品行为。
6.网售假药、劣药和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国家实施分外管理药品的行为。
(三)网售“三无”儿童及学生用品行为
1.网售无标签标识、无合格证、无警示标志的“三无”儿童及学生用品行为。
2.网售的儿童及学生用品标识标签不完全、不准确,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解释不明确。
3.网售“炸包”“臭包”“玩具手雷”“圆珠笔刀”等“三无”问题集中的危险玩具文具。
4.网售质量低劣的儿童图书、教材教辅等行为。
(四)侵害消费者权柄的行为
1.网络集中匆匆销活动中逼迫捆绑搭售、大数据杀熟、不依法办照***、不依法亮照亮证、不依法开具***、借机发卖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2.网络集中匆匆销活动中能效水效标识信息展示不规范、虚构浮夸新能源汽车功能配置、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的旅游活动供应交易机会等行为。
3.低价匆匆销后随意取消订单的“砍单”行为、快递做事末端的违规收费行为。
4.加重消费者违约任务、打消消费者阐明权的不公正格式条款。
5.违规开展商业特许经营网上宣扬推广活动。
(五)不正当竞争行为
1.通过雇佣“差评师”打差评等办法故意抹黑、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荣誉的行为。
2.以网购“打假”为名“偷梁换柱”、恶意举报造孽牟利、敲诈打单行为。
3.组织虚构用户数、点击量、关注度、点赞数、打赏数、交易量、好评数等危害市场秩序的网络“水军”团伙。
4.文娱演出网络炒作票价、倒票、代拍、虚假宣扬等违法行为。
5.食品药品、种业等领域陵犯牌号权、专利权,以及违反牌号法禁用条款利用牌号的行为。
6.网络发卖、传播侵权盗版出版物的行为。
7.未取得拍卖容许而开展经营性网络拍卖活动的行为。
(六)网售禁限售商品
1.发卖伪基站、嗅探设备的行为。
2.发卖专供特供商品,过度包装茶叶、粽子、月饼的行为。
3.发卖“军”字号商品(食品)、含金银箔粉食品、危险化学品、迷药、涉枪涉爆物品、无证CCC产品、***的行为。
4.发卖野生动植物和禁止利用的猎捕工具的行为。
5.售卖“异宠”等外来物种、东北黑土、造孽集邮票品的行为。
线索供应哀求
对网络市场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为便于及时对举报的情形进行调查核实,举报材料应该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形,违法行为干系事实和证据等内容。
线索供应办法
社会各界如创造干系违法线索,可通过以下路子向汉中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提倡实名举报,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2539453 12315
来源:汉中市场监管
编辑:子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