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如携带猪肉及猪肉制品(包括火腿,喷鼻香肠,肉干等)入境韩国,第一次可被罚500万韩元(约合公民币3万元),第二次可被罚750万韩元(约合公民币4.5万元),第三次可被罚1000万韩元(约合公民币6万元)。携带其他肉类及肉制品入境,第一次可被罚100万韩元(约合公民币6000元),第二次可被罚300万韩元(约合公民币1.8万),第三次可被罚500万韩元(约合公民币3万元)。
近期,已有中国公民因违规携带畜产品入境韩国而受罚,在此,中国驻韩国使馆特殊提醒:请切实遵守韩国入境物品携带规定,勿携带牛羊猪肉、喷鼻香肠、血肠、饺子、肉脯、板筋、鸭脖、鸡蛋、牛奶等肉类、肉制品、蛋类及乳制品,以免影响入境和在韩停居留,详情可咨询韩国关税厅125或农林水产检疫本部054-912-1000。
限定携带入境物品中,动物:狗、猫、宠物鸟等。肉类及肉类加工品:牛肉、猪肉、鸡肉、鸭肉、喷鼻香肠、火腿、肉脯、罐头、熟肉、牛肉和牛脂加工品(咖喱)等。动物产品:鹿茸、骨、羽毛等。乳制品:牛奶、奶酪、黄油等。蛋类及蛋类加工品:鸡蛋、鸟卵、蛋白、蛋粉等。还包括宠物饲料、零食类及营养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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