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基本情形
被申请人:莆田市荔城区兴达不锈钢管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南少林路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4705170501C。
法定代表人:郑永和。

莆田市荔城区兴达不锈钢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14日,登记机关为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书籍钱为1103万元,系有限任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永和,股东为郑永和。
二、报告条件
1、报告机构须为编入莆田市中级公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且为二级以上管理人的社会中介机构。
2、报告机构及其从业职员不存在《中华公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环境。
三、报告办法
(一)报名办法
报告机构按哀求填写《竞争管理人报告表》(详见附件),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版)提交一份至本院指定联系人处。
(二)报告资料
报告机构应准备好报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报告机构公章,提交一份至本院指定联系人处。报告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告机构的基本情形,包括报告机构成立韶光、规模、编入公民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卖力人及团队核心成员的执业经历和紧张古迹,并解释其办理重大疑难繁芜破产清算案件的干系执业经历和化解破产案件中疑难繁芜问题的履历;
2、报告机构得到的执业表彰情形;
3、报告机构自2021年以来担当管理人参与审结的破产案件情形,包括案件类型、数量、各案所涉及的财产数额、安置的职工人数等内容;
4、报告机构拟定的本案破产清算事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事情操持、事情思路、事情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事情流程等内容;
5、报告机构参加执业任务保险的材料;
6、报告机构参与本案破产案件管理人竞争的上风;
7、管理人的报酬方案;
8、报告机构担当管理人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截至本公告之日);
9、报告机构及从业职员不存在依照法律、法律阐明规定应该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以上资料均须将电子版(word格式,不能转化word格式的提交扫描件)刻录成光盘,与报告表一并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
四、报名韶光
报名截止韶光:2024年8月21日17时。
五、评定办法
本院将组成本案的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报告资料进行审查,综合考虑报告机构的机构规模、破产管理事情履历、古迹、所获名誉等方面,选定3家社会中介机构作为候选管理大家选,并以摇号的形式确定个中1家为正选破产管理人、1家为备选破产管理人。
报名参与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数量不敷3家的,本院将直接变更为采取随机办法选任管理人。本院将从编入莆田市中级公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且为二级以上管理人的社会中介机构中以摇号的形式确定个中1家为正选破产管理人、1家为备选破产管理人。
六、联系办法
联系人:陈梦馨、沈丽思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园东路1068号莆田市中级公民法院审判法庭
联系电话:0594-2726275、2726316
特此公告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公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
供稿:民五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