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日前,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出台《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惩罚和从轻减轻惩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同步发布《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惩罚清单》(2.0版)和 《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减轻惩罚清单》(2.0版)。这两份清单是在去年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1.0版“免罚减罚”清单根本上,结合基层司法的实际,进行的一次全面升级。自11月1日起,《办法》将正式履行,共105项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惩罚或减轻惩罚。
《办法》在贯彻实行《行政惩罚法》关于“不予惩罚”和“从轻减轻惩罚”的法定原则和条款的根本上,进一步贯彻“原谅谨严、宽严相济、过罚相称”的司法理念,风雅化制订了免罚减罚的适用条件,严格规范了裁量权行使程序,为一线司法职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的实践操作供应了有力指引,使免罚减罚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去年出台的《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惩罚清单》(1.0版)共发布了55项内容,涵盖市场主体登记、价格、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广告、消费者权柄保护、牌号、专利、工业产品生产容许等监管领域。这次发布的2.0版进一步扩大了免罚的范围,增加至83项内容。去年发布的《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减轻惩罚清单》(1.0版)仅涉及食品、药品领域,这次发布的《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减轻惩罚清单》(2.0版)共有22项内容,范围拓展至电子商务、广告、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认证、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干系卖力人先容,在免罚减罚的适用条件上,清单升级版还对付违法行为持续韶光较短、货值金额较小、经营额较少等诸多表述上作了进一步明确,加强了条款适用的可操作性和确定性。同时,在减轻惩罚的幅度上也考虑到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依照“过罚相称”的原则作了进一步降落。

近年来,扬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免罚减罚清单逐步升级,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理免罚减罚案件563件,免罚减罚金额3716.95万元,实实在在为扬州各种市场主体“减负”。今年上半年,扬州市市场监管局还以“四新经济”为切入点,制订出台《扬州市场监管系统关于在“四新经济”中实行原谅谨严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履行见地》,发布了42项事情任务清单,进一步引发了涉足“四新经济”领域市场主体的创新激情亲切,为经营主体留足试错空间。
通讯员 蒋斌
交汇点 李鑫津
编辑: 韩然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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