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金文丰电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种别

法人及造孽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C2N31G1M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奇迹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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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程罗强
行政惩罚决定书文号
(东岭)应急罚〔2023〕6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1、调漆房未按照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2、喷涂自动线未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3、危险化学品储存点未按照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4、喷涂自动线未安装防爆电路,利用非防爆电器(喷涂线掌握箱);5、丝印房未按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6、调漆房旁未按规范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点(开油水、洗枪水);7、危险化学品储存点(开油水、洗枪水)与办公室等职员密集场所间隔不敷;8、危险化学品储存点未按照规范安装防爆电器,利用非防爆电器(照明灯);9、调漆房未按照规范安装防爆电器,利用非防爆电器(照明灯、排风机、插座);10、丝印房未按照规范安装防爆电器,利用非防爆电器(空调、电风扇);11、手动喷漆房未按规范安装防爆电路(水泵线);12、调漆房利用铁质工具调漆,利用非防爆电器(电子秤);13、危险化学品储存点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哀求,保持畅通的出口。
惩罚依据
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惩罚种别
罚款
惩罚内容
决定给予公民币75000.00元(柒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惩罚。
罚款金额(万元)
7.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造孽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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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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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决定日期
2023-08-11
惩罚机关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