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纺店认为,李某对床上用品被洗涤后已经影响了二次发卖,其先以货色质量问题为情由申请仅退款,之后又修正退款缘故原由为不想要了,李某的行为有违诚信原则。在购物时详情页面和客服谈天记录中,均有条约内容提示,个中载明:若因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丢失的,违约方须要承担守约方的维权支出用度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状师费、户籍调档费、材料制作费、差旅费、实行费、保全费等现实办理轇轕的统统用度,李某点击购买商品则视为默认并接管该条约约定,以是李某应该承担家纺店因诉讼产生的各种用度。
李某则表示,自己乐意退还商家19元,但其系通过拼多多平台的官办法式申请退款,商家不起诉平台却起诉他的行为不合理不公正,自己不应当承担商家因诉讼产生的用度。
靖江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网络交易习气,在拼多多等网络平台上购物并不当然点击产品详情页及客服谈天页面,某家纺店无法举证李某在购买产品时对这些条约条款予以知晓并认可,也不能逼迫性规定“购买即视为赞许上述条款”,以是这部分条款内容在双方之间并不成立。 终极,靖江法院讯断李某退还19元,但对付某家纺店提出的其他诉讼要求予以驳回。
法官说法
网购商品退货问题始终是困扰买卖双方的一个现实问题,消费者购买前应充分理解商品的售后保障、退货换货的条件及范围等,商家也该当诚信、合法、合规经营,共同掩护良好的网络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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