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物馆安全保卫机构要做好什么
一、在保卫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博物馆艺术博物馆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二、督促检查落实全体安保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目标管理责任明确。
三、积极完成博物馆的防火和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建立健全防火、防盗管理档案,做好每日防火、防盗巡查工作。

四、定期对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器材设施、红外线报警系统等技防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出现问题、故障等情况要及时整改处理。
五、认真做好馆内员工的防火、防盗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提高防火、防盗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积极联系,协调配合博物馆的其他日常性工作。
七、完成处、科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怎么才能让丢失的文物堂堂正正回家
1 通过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丢失的文物才能堂堂正正回家。
2 丢失的文物之所以能够回家,是因为我们加强了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我们可以加强博物馆、文物部门等机构的安保力量,加强对文物的监控和保护措施,防止文物被盗或失窃。
同时,加强对文物的登记、鉴定和追踪工作,建立完善的文物信息管理系统,方便追踪和找回丢失的文物。
3 此外,我们还可以加强与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打击文物走私和非法交易,提高国际社会对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加大对文物走私犯罪的打击力度。
只有通过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我们才能让丢失的文物堂堂正正回家,保护好我们的历史文化遗产。
让丢失的文物堂堂正正回家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文物保护意识,提高公众对文物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2. 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严厉打击文物盗窃和贩卖行为。
3. 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合作打击文物走私等方式,让流失海外的文物回归祖国。
4. 加强文物研究和保护工作,提高文物保护的技术水平,让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
总之,让丢失的文物堂堂正正回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等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只有这样才能让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让历史更加完整和真实。
考古工作者考古的时候,就没有偷偷的把文物拿走的吗
这个提问其实诱导性挺强的,不把规律梳理明白,很容易掉进所谓的传播陷阱中,即表意和传播理解相违背的情况。遇到问题,我们还是要先分析一下,这是系统性问题、个人性问题还是偶发性问题,再做结论。
考古作为一门工作,是典型的知识生产性工作而不是物质财富生产性工作。
考古工作者在行业发展的规则,一般是准备参与发掘、参与发掘、研究发掘的成果、形成考古简报和报告公布研究成果、获得资历和名望,如此反复。这就要求考古工作者不能违反法律和行业规则,不然会失去这个继续从业的资质;同是要尽可能的公布自己的研究成果,不然会失去获得名望的机会。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考古发掘出土的文物和标本都属于国家所有,研究完成时候要进入库房登记建账,一旦私自拿走,那是要触犯法律的。此外,发表了研究成果就无疑宣示了发掘出的文物和标本都有什么,如果不写在报告上则有失学术机会,写上了有私自拿走对不上账目查出来也是触犯法律的。所以,考古工作的规律是客观上不鼓励考古工作者私藏发现物的。
考古工作的伦理道德也不允许私藏发现物
一个领袖要形成专业性,是需要一些条件的,有行业道德则是条件之一。中国考古学行业道德的核心是中国考古学之父李济先生定的,即考古学家不能有和工作相关的个人收藏。后来成为考古工作者的道德自律标准。
但是并非没有个别的坏人
- 1988年,时任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隋唐室主任兼石窟寺勘察队(又称咸阳机场考古队)队长的贠安志,在负责挖掘咸阳国际机场古墓期间,将民工挖出的一只唐代“四龙戏珠纯金双鞘镯”(国家一级文物)长期隐匿据为己有。在任考古队长期间,贠安志结识女青年巴某并与之姘居。令贠安志意想不到的是,其情妇巴某伙同男友赵有权于1994年1月5日对贠安志实施抢劫,而使其隐匿的“四龙戏珠纯金双鞘镯”败露。
- 2010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20日,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于对星河中央公园项目用地进行了两次考古勘探、测绘、照相等工作,考古工地负责人曹振辉被收买成为盗墓工作者的“技术指导”。盗墓者盗揭墓室壁画前,曹振辉判断墓室太潮湿,教盗墓分子揭画前要先用木炭和碘钨灯烘烤,并具体指导如何用碘钨灯烤壁画、揭壁画。
所以,对于考古工作来说,私藏文物是不允许的,触犯这一规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从实际发生情况看,私藏现象不是一次都没有,但是发生频率较少。
每个出土文物都会编号的,还要拍照。清理的时候也不是你一个人在,众目睽睽下,怎么好动手?
其次就是人品问题了。
再说了,大件的拿不走,小件的不值钱,比如几个古硬币,就算拿了几个也真的只能放着收藏而已。珍品你拿了也无法销赃。文物流通总会查到源头的,感觉没必要这么做。
到此,大家对文物监控线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文物监控线的3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