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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基本情形
企业(个人)名称:上海勇航货色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俊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720号-2
品牌:韵达
二、案由
擅自利用智能快件箱、快递做事站等办法投递快件
三、紧张事实
企业下属末端网点“上海勇航货色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绥德路720号网格仓”业务员未经用户赞许擅自利用快递做事站办法投递快件并代为签收
四、行政惩罚内容
警告
五、责令改正的详细哀求
责令企业改正未按规定投递快件及签收的违规行为
承办单位:上海市青浦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