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格宏泡沫回收厂卖力人签收80余万元的违法排污惩罚文书。
佛山市禅城区格宏泡沫回收厂(简称“泡沫回收厂”)位于张槎街道莲塘村落,紧张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今年4月,张槎环境司法职员创造该泡沫回收厂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下,擅自开工培植,并于今年3月初投入废旧泡沫加工生产。该厂未配套任何环境保护管理举动步伐,在加工废旧泡沫过程中破碎、挤压工序产生废气、粉尘未经任何网络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环境司法职员当即责令其停滞违法排污行为,并传唤当事人作进一步调查。经进一步调查,认定当事人涉嫌违反培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培植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佛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惩罚自由裁量权实行规定》的干系规定,区环保部门对其作出80.57万元的罚款决定。
昨日,在区环境司法职员宣读听证奉告书的内容后,该企业卖力人当场签收了惩罚文书,并表示,将合营环保部门积极进行整改。

“该企业工艺大略,现场环境恶劣,未配套管理举动步伐,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大,属于范例的‘散乱污’企业。”禅城区环保局干系卖力人先容,在干系环保法律法规未修订之前,对这一类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较弱,起不到震慑浸染。随着2015年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订,惩罚的力度得到很大程度加强。根据干系法律法规规定,对违反培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惩罚金额与项目的投资额挂钩,上不封顶。而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则可能面临最高100万元罚款。“本日我们对这家企业投递超过80万惩罚金额的听证奉告书,是环保部门自禅城建区以来开出的最大金额的罚单。我们希望企业主遵法经营,特殊是在现在中心环保督察‘转头看’、市生态环境督察的关键期间,禅城环保部门一定会按照上级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哀求,边督边改,主动出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禅城区环保局副局长冯凯鸿表示。
据理解,今年以来,区镇两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1月至5月全区已开出惩罚金额共300多万元,是去年同期的3倍。
干系链接环保“三同时”制度
指培植项目中防治污染的举动步伐,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利用。这个防治污染的举动步伐必须经由原审批环评报告书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培植项目才能投入生产或者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