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付尚未在电子代理委托系统建立委托关系的,请收发货人及代理报关企业按照系统操作解释,尽快完成有关操作。
电子代理委托系统简要操作解释
电子代理委托系统利用中国电子口岸身份识别设备,实现代理报关委托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和电子署名认证。通过该系统天生的格式化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协议数据,作为电子随附单据在通关无纸化报关单报告时一并向海关提交。

1、报关企业登记
★ 该系统网址为
http://acd.chinaport.gov.cn/acd
须利用电子口岸IC卡登录。
★ 在天生电子报关委托书/委托协议前,报关企业须通过该系统进行登记:
2、建立委托关系
★ 收发货人与代理报关企业在系统中建立委托关系:
3、报告前天生委托协议
★ 在报关前,天生电子报关委托书/委托协议
★ 填写委托协议干系内容:
★ 在取得委托协议编号后,即可用于报关:
⚠️tips:
1、步骤1仅需报关企业操作(如:报关行、代理报关公司),无需收发货人(如:货主单位)登记;
2、步骤2和3须由收发货人共同完成;
3、建立委托关系和天生委托书可以由收发货人或者报关企业任意一方发起,另一方确认即可。
是不是看着挺方便的?
别焦急,
我还没说完呢~
请连续随着
集成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报关单录入功能中的简便功能
★正常录入单证,录入完毕后,将单证设为暂存
★ 点击“随附单据”按钮,打开“随附单据编辑”录入界面,在“随附单据文件种别”栏内,选择“10000001—电子代理报关委托协议”按钮:
★ 点击“自动天生代理报关委托协议”按钮
★ 若经营单位与报关企业已经办理了报关代理委托,系统会自动天生“电子代理报关委托协议编号”并反填在“单据编号”栏内
操作解释就为大家先容到这里了。
等等~别走~
让我想想还有什么要说的嘛?
对!
还有个主要提示!
请!
看!
↓↓↓
主要提示
1
为确保正常办理报关业务,请务必先做好以下事情:
⭐️报关企业登记
⭐️建立委托关系
(上述两项,一次办理,长期有效)
2
企业可选择利用电子报关代理委托书/委托协议、纸质报关委托电子扫描件(须扫描上传至专门的随附单证“代理报关委托协议”栏下)
3
电子报关委托系统的充值功能和计费限定功能已停滞利用。
本期内容由上海海关综合业务处供应
上海海关12360做事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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