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oHS指令即欧盟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定利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目的是保护人体康健和环境。个中豁免条款是欧盟RoHS指令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即在知足某些规定的情形下,纵然材质不符合RoHS限量的哀求,也可以投放欧盟市场利用。须要把稳的是:豁免不是一贯都有效的,RoHS豁免的每一条款都有相应的有效期。
根据 2011/65/EU,针对即将到期的豁免条款,干系企业和组织可提前18个月提交干系申请,申请对现有的豁免条款进行豁免期限延长、修订限量或者其他修订。对付已申请的豁免条款,欧盟委员会一样平常会制订新的豁免截止日期,或者驳回要求,同时给予自委员会决定公布日起最少12个月、最长18个月的过渡期。相反,未提交申请的豁免条款,将于截止日期失落效。
欧盟ROHS指令2003年2月13日颁布,2004年8月13日转为欧盟成员国法律(法规),2006年7月1日开始履行,2015年6月4日欧盟又颁布RoHS 2.0修订指令正式将4种有毒有害物质 (DEHP、BBP、DBP、DIBP) 加入RoHS 2.0管控范围。

二、欧盟RoHS指令新增一项关于铅的豁免
2023年7月2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23/1526,在欧盟RoHS指令附件Ⅳ中新增豁免条款41a,适用于第8类产品。该豁免条款涉及用于全血肌酐和尿素氮剖析的体外诊断医疗设备中电流、电位和电导传感器聚氯乙烯(PVC)基材中的作为热稳定剂的铅,将于2023年8月13日正式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新增的豁免条款的干系内容如下:
在此提醒广大企业应持续关注欧盟RoHS指令的更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