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5万购买的奔驰GLS450越野车新车,被检测出多个零部件被改换,还因涉嫌假造铭牌不予办理登记手续。焦作的刘师长西席便遇上这件麻烦事,经多次协商无果,他将发卖方四家公司告上了法庭。8月22日,该市解放区公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这次案件案由因此产品发卖的任务轇轕展开,原告刘师长西席2018年3月份在郑州河南汇星汽车发卖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奔驰越野车,在去车管所办理登记手续时,被奉告汽车标志铭牌系假造,不能办理登记手续。”该案法官庭审前受访时先容。
△涉案奔驰越野车

她说,这种情形下,刘师长西席将河南汇星汽车发卖有限公司、天津旭之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大连奥尼斯汽车发卖有限公司和天津远大联合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4家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庭审上,原告代理状师认为被告已构成敲诈,诉讼要求“退一赔三”,哀求被告在退还购车款的同时,更加赔偿经济丢失,以及各项其他经济丢失共计438万。
原告方代理状师在举证质证环节出示了11组干系证据,并表示刘师长西席购买的奔驰越野车是河南汇星汽车发卖公司从天津旭之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处购买,大连奥尼斯汽车发卖有限公司为车辆出具了虚假的《逼迫性产品认定车辆同等性证书》及《轻型汽油环保信息随车清单》。
代理状师表认为,由于4个被告违背承诺经营涉嫌假造车辆铭牌的车辆,导致原告无法正常利用该车辆,其行为已构成敲诈,给原告造成了经济丢失。为掩护原告的合法权柄,依据《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哀求,依法判令接管原辞职车并返还购车款105万元,并依法判令四家被告更加赔偿原告的经济丢失315万元并赔偿原告的各项经济丢失18万元,共计438万元。
这个索赔数额,也便是“退一赔三”,还额外加赔18万元租车费。
听了原告状师的诉求,除当天未出庭的大连奥尼斯汽车发卖有限公司外,其他3个被告均持反对见地。
△庭审现场,空辩双方各自为政
“作为汽车发卖方,我们也是受害方。在进货验车时,我们只对关单的车辆信息确认无误,而对车辆铭牌、防伪辨别也辨别不出来,因此不同意承担产品质量的发卖者任务。”坐在被告席的河南汇星汽车发卖有限公司发卖经理表示。
此外,天津旭之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称,原告所述的铭牌情形,不属于产品毛病。本案所述的行为构不成敲诈,不应适用三倍赔偿原则。天津远大联合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原告在上牌时,不能仅因车管所一次考验不合格就认定此车系假造,该当对车辆进行二次考验。
在法庭上,控辩双方环绕争议的焦点进行了陈述和辩论,各自为政。庭审一贯持续到下午6半才结束,法官宣告择期宣判。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赵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