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海关近日在新马路一带截获一名***假冒手提电话男子,查获假冒手提电话共三部,涉案人士已被移送审查院侦办。
海关本月八日接获举报,疑惑于新马路一带有男子在街上兜售假冒有名品牌的手提电话。当日晚上,海关职员于新马路附近监察期间,创造与举报资料符合的男子,立即上前截查。
经调查,该男子承认从内地购入三部假冒手提电话,携带入澳***取利。早前于上址已***一部,海关职员在其身上查获其余两部假冒手提电话,有关货色倘以正价打算,市值约三万澳门元。

涉案嫌犯为41岁内地居民,涉嫌触犯《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292条(将产品或物品***、流利或隐蔽)所指之犯罪,最高可处六个月徒刑或科处三旬日至九旬日罚金,以及涉嫌触犯《妨害公共卫生及经济之违法行为之法律制度》第28条(货色敲诈)所指之犯罪,最高可处五年徒刑或科处六百日罚金。海关已将涉案人士移送审查院侦办。
海关表示,售卖侵权产品属于刑事罪过,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徒刑,呼吁"大众年夜众切勿以身试法。任何人士若创造有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数据,可透过电子邮箱info@customs.gov.mo,或24小时举报热线(853)28965001与澳门海关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