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朱女士向区消保委投诉,其花628元向上海某家庭医疗保健用品有限公司购买的固定绑带,业务员在推销过程中明确产地这天本,并且标签上也注明产地日本,但回家利用后创造,产品的解释书上却标注产地为中国。于是,朱女士向消保委投诉,哀求商家退货并予以赔偿。
接到投诉后,区消保委实地拜访被诉单位理解情形。经调查核实,消费者朱女士反响情形属实,被诉单位确实错写产地。
调查中,该公司卖力人承认缺点并阐明,由于事情职员的轻忽,未将同类产品的标签及时改换,造成标注出错,引发了这次投诉。对此,区消保委事情职员予以严明的批评,监督其立即纠错。这次投诉,也经消保委折衷,商家一次性补偿消费者1800元,投诉得到圆满办理。

区消保委干系职员向先容,依据《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供应有关商品或者做事的质量、性能、用场、有效期限等信息,应该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扬。
此案中,商家因供应缺点信息造成消费者误解,从而可能做出错误的消费选择。
该起医疗保健用品的投诉看似大略,实则已涉及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安全权如何得到有力掩护的问题,应该引起该类企业的重视。加强对分外产品标签标注规范管理,供应真实、全面的信息,杜绝此类投诉的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