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亚马逊宣告不再在中国售卖实体书,让学霸君想起了当年到亚马逊买《五年高考三年仿照》的日子。
如今学霸君沦为打字机器,亚马逊也不卖实体书了,觉得青春被狗吃了。
不过,亚马逊不卖实体书他们老板贝佐斯该当很愉快吧?毕竟他当年就说过“用 Kindle 干掉所有实体书”,如今它成功把自己也干掉了。

学霸君一贯很好奇,贝佐斯当年也只不过是一个卖书的,怎么会想到做一个硬件干掉自己的书店呢?这样的产品不应该出身在苹果或者索尼那些工程师手里吗?
实际上,贝佐斯虽然是搞电商的,但他很早就有做硬件的心。
那时还是 1997 年,间隔第一代 kindle 出身还有 10 年,一个叫马丁的老哥来找贝佐斯,他手上是当时还没面世,即将成为天下上第一台电子书阅读器的 Rocket eBook 。
要知道那是 1997 年,那时电脑还是一大坨,手机还没有盛行开来,这个一手可以节制的电子书阅读器如果推出市场,可以说市情上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以是马丁很想跟当时最大的在线书店亚马逊互助,他有设备,贝佐斯有资源,他俩互助肯定能垄断这个行业。
但贝佐斯实在太霸道了,想要拿人家公司的一票反对权,马丁老哥被他气得转头就走。终极双方一拍两散, Rocket eBook 也没有掀起什么波澜。
对了,马丁老哥后来去创立了一家汽车公司,还得到了马斯克的投资,那家公司叫特斯拉。
虽然 Rocket eBook 没有成为日后的 Kindle ,但从那时开始,贝佐斯就有了做 Kindle 的想法。
可是,如果电子书阅读器往后盛行了,亚马逊不是领导者,那他不便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吗?谨慎的贝佐斯那时还不想冒这个风险。
但是有两家公司却逼迫着贝佐斯做出了 Kindle ,那便是当时以黑科技著称的苹果和索尼。
2003 年,硅谷一个卖电脑的人做起了卖音乐的买卖,成功让一首歌从购买到播放的全体过程都在他的掌控之下。
没错,那个人便是苹果的乔布斯,那一年他发布了 iTunes 音乐商店。
其实在 iTunes 推出之前,亚马逊就悄悄去拜访过乔布斯,希望两家可以在数字版权上有所互助。
贝佐斯以为,我有歌,你有播放器,我们两个的互助不是天生注定的吗?
但乔帮主以为这便是上个世纪的想法,他的 iTunes 做的是一首歌从购买到播放一条龙的生态,跟亚马逊这种把 CD 店开在网上的人不一样。
对付乔帮主的嘲讽,贝佐斯当时是很不屑的:
全天下都是一张一张专辑地卖,都卖了几十年了,你那还得一首一首地买,而且 MJ 和不入流的歌手都卖 0.99 美刀,你这个音乐商店吃枣药丸。
但很快贝佐斯就被打脸了, iTunes 音乐商店一推出就横扫了全体音乐界,当时所有卖 CD 和磁带的都被迅速打趴,个中就包括亚马逊。
当时的亚马逊紧张做的还是图书、音乐、影像之类的,贝佐斯当时就想到:你乔布斯本日做音乐,说不定来日诰日就会把电影和图书也做了,亚马逊这么多年搞起来的图书和影像买卖就会被苹果全部抢去。
贝佐斯决心打造一个类似于 iTunes-iPod 的生态,至少把图书这个领域握在自己手里。
但贝佐斯是一个完备没搞过硬件的人,他对做一款“电子书界的 iPod ”是一头雾水的,直到他在 2004 年看到索尼的 Librie 。
Librie 是当时最前辈的电子书阅读器,那时候电子墨水屏刚刚达到了“能用”的状态,索尼的工程师就用它打造了 Librie ,全天下再一次惊异于索尼的黑科技。
贝佐斯看到 Libire 的第一个想法是:完了,这不是跟我想做的设备一样吗?索尼的电子书阅读器早晚会把我的买卖干掉啊……
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图书不是音乐,索尼在图书资源上可是一穷二白的啊!
没错, Librie 虽然是当时最前辈的电子书阅读器,但它仅仅支持 1000 本书,那还是索尼跪求各大图书馆借过来的,一次只能借 6 天。
相反,当时的亚马逊手握着环球最多的电子书资源,大家想要买书,不管是是实体书还是电子书都会上亚马逊,亚马逊占尽了渠道和内容的上风,环球所有公司里没有比它更适宜做电子书阅读器的了。
但亚马逊的股东们对此却表示反对,以亚马逊在电商领域的增长速率,绝对的稳赚不赔,为什么要费钱搞一个硬件堵自己的财路呢?
当时贝佐斯刚好读到《创新者的窘境》这本书,里面说到柯达在胶卷时期称王称霸,但由于不敢冒风险开拓新技能终极被数码时期被淘汰了。
贝佐斯不想亚马逊成为柯达,于是他力排众议,把部下最得力的凯塞尔调到新设立的 126 实验室,专门卖力 Kindle 的开拓。
凯塞尔是管亚马逊的实体书业务的,亚马逊从线上书店做到如今环球最大的电商之一,凯塞尔的管理功不可没。
但他跟贝佐斯一样对硬件一窍不通,忽然就成了亚马逊第一款硬件的产品经理,这种转变让他有点惊惶失措。
以是他当时找到了帮苹果做 iPod 的富士康,希望富士康可以帮他们设计一台原型机。
说到这就要提起一个中国人——富士康的谢冠宏。
当时谢冠宏已经是富士康里的明星经理,当年他在没有图纸的情形下复刻出了一台 iPod ,成功拿下苹果的买卖。这一次他也要在没有图纸的情形下为亚马逊设计出 Kindle 来。
由于墨水屏相称薄弱,再加上贝佐斯的哀求十分严苛,亚马逊和富士康前前后后一共花费了两年多的韶光总算制作出了第一代的 Kindle 。
虽然第一代 Kindle 设计上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例如过多的棱角和按键。但它基本符合了贝佐斯的想法:能联网,可以持续利用 20 小时,可以单手节制等。
2007 年,贝佐斯自满地发布第一代 Kindle 。
个中最大的卖点是, KIndle 不须要连上任何线材,它自己就可以联网直接从 Kindle 商店***图书,然后直接在 Kindle 上阅读。
亚马逊用行动见告乔布斯, KIndle 的体验才叫一条龙做事!
有趣的是,贝佐斯也玩起了所有图书统一定价这一招, Kindle 商店里 88000 本图书最贵的也不过 9.99 美元,比平时卖十几二十美元的实体书便宜了差不多一半!
看到这里,学霸君忽然想起当年贝佐斯鄙视 iTunes 所有歌卖 0.99 美元……
果真,纵然是互联网大佬也逃不过真喷鼻香定律。
从 2007 年到现在,亚马逊一共推出过 10 代 Kindle ,二十多款机型,从一个硬件新秀到电子书阅读器领域的王者, 无论是前辈还是后来者终极都变成了电子书阅读器领域的“其他”。
如今,全天下每卖出 4 本图书就有 1 本是从亚马逊卖出去的电子书,虽然间隔“让所有卖实体书的人都失落业”还有一段间隔,但毫无疑问 Kindle 这步棋贝佐斯是走对了。
能做到这个成绩除了由于贝佐斯比其他公司的大佬更懂阅读,还由于贝佐斯够狠。
他在做 Kindle 之前对凯塞尔说过一句话:你的事情便是要杀去世自己的买卖,我要让所有卖纸质书的人都失落业。
遥想当年乔帮主做 iPhone 的时候,对内部喊的口号也是:它要成,首先就得干掉 iPod。
以是,万物都离不开神秘的东方定律,欲要成功,必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