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电力需求侧管理技能创新及家当化运用,勾引工业领域电力用户采取前辈适用的需求侧管理产品(技能),建立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参考产品(技能)〔以下简称产品(技能)〕挑选、评定和推广机制,根据《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事情的辅导见地》和《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操持(2016-2020年)》有关哀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的产品(技能)报告、挑选和推广事情。

第三条产品(技能)实施志愿报告、科学挑选,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勾引、社会参与、前辈推广和动态更新的原则。征集、挑选过程中不得向报告单位收取任何用度。
第二章 报告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卖力组织征集产品(技能),明确征集范围、报告哀求、报告程序、时限哀求等。
第五条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干系行业协会应按照公正、公道、公开的原则,组织本地区、本行业企奇迹单位报告产品(技能),并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完全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填写《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参考产品(技能)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六条 报告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产品(技能)的知识产权。报告产品(技能)应能显著节约或转移电力负荷,有助于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工业企业实现节约、环保、绿色、智能、有序用电。同时应具备前辈适用性、成熟可靠性,在干系行业或领域具有成功履行案例及较强的市场推广代价。产品(技能)按能效电厂类、移峰填谷类、电力供需互动相应类及其他种别报告。
第七条报告单位在规定韶光内按照真实、完全的原则填写《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参考产品(技能)报告表》(见附件2)。若创造资料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取消其报告资格,且三年内不得重新报告。
第三章 挑选
第八条 产品(技能)挑选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通用指标和特色指标相结合的办法。紧张评价指标包括:
(一)产品(技能)情形:紧张技能指标、专利情形、成果鉴定情形、依据标准、运用范围、运用效果及前景、运用案例、同类产品比拟剖析、发卖量等。
(二)企业情形:企业资质及获奖情形、经营规模及古迹、技能及研发能力等。
第九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产品(技能)报告材料后,对报告材料进行复核。符合哀求的,进入专家挑选环节。
第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从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专家,组成评审组开展挑选。评审组下设各领域专业评审小组,各小组专家3-5人。
第十一条 组织评审实施匿名制和专家回避制。评审专家应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透露评审情形及未经批准的评审结果。
第十二条 《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参考产品(技能)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挑选程序:
(一)专业小组评审。分行业对产品(技能)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各位专家分别填写《专业评分表》,对报告材料逐项按分值给予量化评价,并汇总形成《专业小组评审见地书》,各专业评审小组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初选入围名单。
(二)复审论证。召开全体专家论证会,对通过分行业初审的产品(技能)进行复审论证,分为交叉评分、集体谈论、组长复核等环节,形成《综合评分表》,汇总形成《专家组见地评审书》。
(三)对专业小组评审和全体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加权评分,确定拟入围名单。专业评审小组和全体专家评审组权重各占50%。
(四)技能答辩。召开技能答辩会,对通过复审论证的技能,组织技能供应单位进行答辩,接管专家问询,深入论证技能细节,进一步评价技能前辈性、可靠性等,形成答辩见地。必要时根据答辩问询情形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研论证,并形成论证见地。
(五)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技能答辩及调研论证情形,提出拟入选《目录》的产品(技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折衷局)提出。对公示期内收到见地的产品(技能),再组织专家论证,根据公示和论证情形确定入选《目录》的产品(技能),并向全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目录》履行动态更新,根据产品(技能)进步情形,定期更新产品性能、技能指标和供应单位等,用前辈的同类产品(技能)更换原有产品(技能)。
第四章 推广
第十四条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通过媒体宣扬、展览展示、技能互换及培训等,广泛推广产品(技能),搭建互换平台促进产品(技能)供应单位与运用单位开展互换。
第十五条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研究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产品(技能)创新、运用给予支持;通过两化领悟、智能制造等专项事情优先支持产品(技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8日起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