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罚金收缴到位!
然而,被罚缘故原由非常新奇,竟是由于露天喷漆!
事宜回顾

9月29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司法职员对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路与寿元街十字路口东北角的丽水市城东公寓项目(一期)建筑施工工地开展日常司法检讨事情。
作业现场
现场检讨创造,施工方正在对电梯安全门进行露天喷漆作业!
现场放置着喷枪、空压机、油漆、松喷鼻香水等喷漆设备和材料,以及16个已完成喷漆的电梯安全门,没有喷漆废气网络处理举动步伐。
喷漆设备
施工区域内楼面脚手架还存在刷漆痕迹,这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做事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未按照规定安装、利用污染防治举动步伐,或者未采纳减少废气排放方法的,
由县级以上公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该工地施工方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任务公司涉嫌露天喷漆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备案惩罚,责令其立即改正露天喷漆行为,并做出处以10万元罚款的惩罚决定。
目前,行政惩罚款已收缴到位。
惩罚决定
据理解,露天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不仅会危害现场作业工人的身体康健,还是造成光化学污染、雾霾、臭氧等大气污染的“首恶”。
喷漆现场被制止
下一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将持续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巡查监管,严厉打击此类露天喷漆的违法行为。
同时,督匆匆建筑工地履行好污染防治主体任务,落实好“七个100%”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做好“控尘”事情,切实改进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