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申请专利?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不雅观设计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能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布局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能方案。
外不雅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运用的新设计。
办理条件:
就一项发明创造哀求得到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公民共和国专利法履行细则》的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用度。
材料哀求:
1.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一式一份。
申请发明专利的,应该提交《中华公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要求书、权利哀求书、解释书及其择要、解释书附图(必要时)。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应该提交《中华公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要求书、权利哀求书、解释书及其择要、解释书附图。
申请外不雅观设计专利的,应该提交《中华公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书、该外不雅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不雅观设计的简要解释。
2.以电子形式申请专利的,应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电子申宴客户端或在线业务办理平台)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干系专利申请文件及手续,提交文件的格式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干系哀求。
办理办法:
1.纸件文件提交办法:申请人可以当面提交申请文件至专利局业务受理大厅、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受理窗口,或将申请文件邮寄到专利局受理处、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
2.电子文件提交办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办理,网址为:https://cponline.cnipa.gov.cn/
办理部门及联系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
电话:010-62356655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
电话:010-82612006-1
把稳事变:在中国没有常常寓所或者业务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息争决其他专利事务的,应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