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诲局、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教诲部、海南省教诲厅关于学校收费事情的有关规定,结合海口市实际,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收费事情的干系事宜关照如下:
一、学前阶段教诲

按省、市发改部门批复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实行。
二、责任阶段教诲
公办中小学免收学杂费、教材费、信息费、作业本费;民办中小学按小学每生每年720元、初中每生每年940元的标准减免学杂费,并免收教材费和作业本费。屯子公办中小学免收住宿费;城市公、民办中小学按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减免住宿费。
三、高中阶段教诲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按琼价费字〔1999〕235号文件规定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参照琼财教〔2013〕291号、琼财教〔2015〕756号文件规定实行。
四、社会化学生公寓
初中、高中、职业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琼价费管〔2012〕324号文规定实行。
五、做事性收费和代收费
按《海南省公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校做事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关照》(琼府办〔2017〕124号)实行。
六、有关哀求
(一)实施“一把手卖力制”。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收费事情领导及管理机制,各单位紧张领导对本单位的收费事情负全责。
(二)完善公示制度。各单位要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开学前公示于校园能干位置,并拍照存档备查;提高收费事情透明度,自觉接管社会监督。
(三)规范收费行为。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及幼儿园收取学费(保教费),统一开具“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一样平常缴款书”,实施“进出两条线”,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四)严禁违规收费。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搭车收费和不按规定实施收费公示的单位,一经查实,将严明处理。
(五)鼓励线上缴费。各单位要推广利用支付宝、微信等教诲缴费平台,减少现金收取,方便家长缴费。
海口市教诲局:68724605
秀英区教诲局:68661609
龙华区教诲局:66568640
琼山区教诲局:65821238
美兰区教诲局:65351591
附件:
附件1:海口市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doc
附件2: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校做事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关照(琼府办[2017]124号).pdf
琼府办[2017]124号(附件1、2).doc
海口市教诲局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口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