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商誉的产生,本是由于被购并企业拥有良好信誉、或经营管理水平高、或技能前辈,由此企业拥有比一样平常企业更高的盈利能力,商誉即是并购投资本钱减去净资产公允代价,显然并购溢价越高、商誉也越高。若高商誉资产在并购后确实表示高盈利能力,那么确实物有所值。
但在现实中,并购商誉的产生,却是由被并购资产原股东通过古迹承诺等吹牛办法产生,成因则紧张是为了利益运送或追逐炒作热点;而三年、五年的古迹补偿或担保,远不足上市公司所付出的并购商誉本钱。由此商誉名不副实、成为压在上市公司头顶的沉重泡沫。
近年来对商誉的处理政策有所完善,2018年11月16日,证监会发布《司帐监管风险提示-商誉减值》,个中对商誉减值的司帐处理及信息表露等进行了监管风险提示,一定程度有利于约束商誉减值操作的随意性;不过,商誉减值测试毕竟存在一定的主不雅观性,个中一些参数设置只要轻微变动一点,就可能影响到商誉减值数额的巨大变革,因此商誉减值仍可能作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工具。为合营庄家炒作若须要好财报,商誉就不减值或少减值,反之就对商誉进行大额减值乃至单次全额计提、来个财务大沐浴,二级市场投资者由此承担商誉减值的巨大不愿定性风险。

对商誉的司帐处理在历史上经历了不同阶段。1970年美国哀求商誉须在不少于40年内摊销;1991年SEC规定缩短高新技能公司在吞并中所确认商誉的摊销期,多数情形下仅许可摊销期为三年;2003年对商誉改为减值测试法。我国对商誉的司帐处理也基本遵照国际准则,1996年1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司帐准则-企业合并》规定,商誉一样平常应该在不超过10年的期限内采取直线法摊销;2007年上市公司实施新企业司帐准则体系,商誉不进行摊销,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由此看来,对商誉的处理,并非就只有减值测试这一个办法,比较商誉减值,商誉摊销更能及时、恰当地反响商誉的花费过程,且便于操作,利于投资者理解。现在财政部司帐准则咨询委员会支持“商誉摊销”,这固然是个好事情,但未来中国司帐准则会否按照这个方向改,这也有不愿定性,有专家认为或许还需考虑与国际司帐准则趋同。
美国之以是将商誉摊销改为商誉减值测试,是由于商誉摊销对上市公司净收益会产生更多的负面影响、影响股价,导致美国企业在国际并购竞标中处于劣势地位,为旋转这个劣势而行之。但A股上市公司并购的最紧张抵牾,却是过高溢价、利益运送,而中小股东对此又毫无约束之力。因此,对商誉的司帐处理方法无需东施效颦,而应针对A股的特色问题作出相应的科学合理安排。在笔者看来,即便A股上市公司还坚持原来商誉减值测试办法来体例财报,与此同时,也必须按摊销办法再体例其余一套财报并予表露,未来适当时候乃至可以废弃商誉减值测试做法。
如何设定商誉摊销年限也是值得磋商的问题。商誉与被并购企业的股东、管理层密切干系,若按目前减持制度,这些股东、管理层有可能在并购三五年后就减持或离职,且有些企业的生存期也较短,因此商誉的利用寿命一样平常都较短,若按数十年摊销,这不符合现实情形。因此笔者建议,对付被并购企业为高新技能公司的,商誉摊销期可为3年,由于技能更新速率极快,很有可能3年之后当初的高技新术变得一文不值。对付其他被并购资产,摊销期则应定在10年以下为好。
将商誉由减值测试改为摊销,且摊销期设置得并不太长,那么高溢价、高商誉收购对上市公司即期古迹的负面影响就可能比较大,股价有可能就此暴跌,股民将可能避之唯恐不及,这将倒逼上市公司收购时采纳更加稳妥、以更加靠近资产内在代价或者净资产的价位交易,从而有利于遏制高商誉并购中的利益运送等行为。
□熊锦秋(财经评论人)编辑 陈莉 校正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