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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起,徐某入职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担当财务主管,卖力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账套、财务明细的登记及保管。同年9月27日,徐某在事情上与公司老板发生抵牾,提出辞职。因对公司不满,直到10月31日正式离职,徐某都谢绝与同事事情交卸。
“她谢绝交出财务事情电脑密码,我们不得以就请了公司互助的IT工程师来破解电脑密码。”公司的事情职员见告审查官,工程师破解密码后创造电脑里是空的,E盘被格式化,“本来该当在财务电脑里面的公司分类明细账、劳务公司人工人为明细账等等财务数据都没有了。财务软件可以打开,但无法正常利用。”经由公司的司帐确认,软件内的数据库也已被删除,因短缺原始数据,导致财务软件“罢工”。公司后续多次找技能职员修复,但都无法将关键的财务数据恢复原状。公司无奈报警。

11月2日,得知公司已经报警的徐某向公司快递了一张内存卡,里面存有约23MB大小的财务数据。公司根据内存卡里的内容进行数据规复,但在跟原始凭据核对后,创造很多数据经由修改,和原始凭据不符。今年1月,警方将徐某搜捕归案,并查获一枚装有1.39GB财务数据的玄色U盘。至此,参照内存卡内文档,公司的财务数据才逐渐规复。此前的几个月间因财务软件不能正常利用,导致公司很多项目部都无法结算,造成了一定丢失。
虹口区审查院审查后认为,徐某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应该以故意销毁司帐账簿、财务司帐报告罪深究其刑事任务。到案后,徐某坦诚事前未能认识到会造成严重后果,对自己的罪过招供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