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二手名牌腕表送女友,得手后疑惑是赝品,哀求卖方三倍赔偿。11月28日,江西鹰潭市余江区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
2023年7月,原告阿飞在某闲置交易平台看到被告阿亮低价***一款名牌腕表,想买来送给女友。阿飞讯问阿亮后得知,该腕表系改装表,机芯是正品,后镶钻,原钻腕表的价格是三万多。
阿飞确认腕表细节后,终极以17500元的价格成交。收得手表后,阿飞随即录制开箱***,创造官网查询不到表壳后面的序列号,工艺与正品也有明显差异,认为卖方阿亮敲诈。阿亮称其已提前奉告改装表的基本情形,并向阿飞表示不满意可以退货退款。但阿飞不同意此处理办法,哀求阿亮退款并依据法律规定给予三倍赔偿。

鹰潭市余江区公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阿飞供应的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腕表机芯是赝品,且阿飞已知腕表为改装表,不存在商业敲诈行为,故对其哀求的“退一赔三”的诉讼要求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退一赔三”规定的适用是哀求经营者履行了敲诈行为。所谓敲诈,是故意遮盖真实情形或者故意奉告对方虚假的情形,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条约。
本案中,阿亮没有故意遮盖案涉表系改装的事实,明确奉告阿飞表盘等零件系组装,阿飞也表示理解对手表的改装情形,故不存在商业敲诈行为。
潇湘晨报综合鹰潭市余江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