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安今日发布了这起案例,提醒市民用精确合法的办法省电。据先容,这位“省电达人”叫李某(男,34岁,湛江人)。,租住南屏镇某7楼出租屋,三房两厅的房间,装了三台空调,还有电水壶等电器,可一个月下来电费不敷百元,乃至天热时电费更低。
究竟是怎么做的呢?日前,供电所事情职员沿线巡查时,创造该租户涉嫌私接外部供电线路,随即报警。南屏派出所接报后,迅速前往调查,在供电部门的帮忙下,当场抓获涉嫌偷电的租客李某。
经查,嫌疑人李某利用网线接外部供电线路偷电,造成直接经济丢失达7000余元,涉嫌盗窃犯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警方提醒,靠偷电的办法省电费得不偿失落,不仅带来安全隐患,按照《刑法》《电力法》《电力举动步伐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盗窃电能者除追缴盗窃的电量及电费外,还要追缴窃电者应补缴电费的3倍违约利用电费,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直到窃电处理完毕方可规复供电。窃电金额较小在2000元以下的,可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等行政惩罚,4000元以上可深究其刑事任务。
(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