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友提问:软件公司前期有产品研发本钱,研发后会形本钱身知识产权然后再发卖,或者用于二次开拓定制化产品再发卖,在发卖毛利核算时,产品本钱详细如何打算?
发卖毛利的核算常日考虑直接可归因于产品发卖的本钱。对付软件公司,产品本钱应包括研发支出,在打算发卖毛利时须要根据司帐原则处理这些本钱。
根据司帐准则详细哀求,软件公司的研发本钱在创造可发卖软件产品时可能有所不同处理:

研发阶段:初始研发本钱常日在发生时即作为用度在利润表中表示,由于尚未证明未来经济利益的产生。
成本化阶段:一旦产品的技能可行性得到证明,预期产品将在未来带来经济利益,且公司故意完成该软件来供应市场发卖或用于内部利用,干系的研发本钱可成本化,即计入无形资产。
摊销:成本化的研发本钱随后会在产品估量有用寿命期间摊销。摊销用度将作为本钱计入利润表,计入业务本钱,影响发卖毛利。
在详细发卖毛利的核算上,财务部门可以采纳如下办法:
直接本钱法:打算每个产品直接干系的本钱,例如直接人工、材料和第三方做事用度。
分摊制:对付共同本钱(例如一次性研发投入,对多个产品有益的本钱),须要根据合理的分配根本进行分摊。
标准本钱法:预先设定标准本钱,并在实际发卖时比拟差异。
摊销:将成本化的研发本钱摊销到每一单位产品中。
软件公司的产品研发本钱包括直接本钱(如员工人为、干系软件容许费)和间接本钱(如管理用度、摊销的固定资产本钱)。研发后形成的知识产权,其本钱须要按照干系司帐原则进行成本化或用度化处理。
发卖时的产品本钱打算须要考虑的是:
确定成本化条件:若开拓本钱知足成本化条件(如技能可行性、故意图完成开拓并利用或发卖、能够天生未来经济利益等),则将这些本钱成本化为无形资产。
成本化后的处理: 对付已成本化的开拓本钱,会在产品开始发卖后按照系统的预期利用寿命进行摊销。摊销期间的每个司帐期间都会将一定金额的本钱从资产中转移至用度中,反响在利润表上。
用度化的本钱:对付未达到成本化条件的研发本钱,在发生时直接作为用度计入利润表。
直接本钱: 每个发卖产品的直接本钱(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要根据详细发卖产品打算出来。
间接本钱的分摊:将开拓阶段已计入本钱的间接本钱和非生产阶段的间接本钱(比如发卖和管理用度),根据合理的分配根本分摊到每个产品上。
制化产品的分外考量: 如果是为特定客户定制化开拓的产品,那么与这个定制项目直接干系的所有本钱也该当计入产品本钱。
在实际发卖过程中,每个发卖的单位该当包含以下本钱:
- 分摊后的无形资产摊销本钱
- 直接本钱
- 分摊的间接本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