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台“来弄我“的条记本电脑,去年买的5000多,还没有过保在保修期内就修过三次,换了两个主板。结果本日还是同一个问题又涌现了。联系遐想售后,本以为可以根据三包法规,换机或者退货。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利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韶光。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打算。
结果!
听到了一个十分奇葩的说法!
由于你买电脑时发票开的是公司户头,不是“三包”里说的消费者,不可以适用“三包”规则!

神马玩意,我费钱买东西,就由于发票开的是公司户头,就无法适用“三包”政策了,还不是消费者了。
不去世心,上网上查了一下,结果一查不知道,还真的有这么个说法,不只是遐想,还有戴尔电脑也有类似说法。
惠普也有这种情形
再便是遐想
不过其他厂商倒是比较通情达理。
然后,有查询了一下干系政策,创造都有这么个说法,但是公司买东西,不开公司户头的发票开什么呀?
看看砖家是怎么说的
中国消费者权柄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阐明,严格来讲,《消费者权柄保护法》保护的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须要购买、利用商品,或者接管做事的行为。消费者购买电脑后开的是企业发票,而企业属于经营性行为,不属于生活消费须要,以是其权柄不受《消法》保护。但企业购买产品仍受《产品质量法》《条约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也便是说,企业买什么东西都要先签订采购条约,所有权利与责任要在条约中写明!
但是问题又来了,我在京东买过很多电子产品开的户头也是单位,为啥京东就能随便保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