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 阚纯裕):近日,顺丰公司供应的一项收费1元的“签收确认”增值做事引发质疑,浙江省消保委发文指出:顺丰速运推出的“签收确认”增值做事,实则是快递公司应尽的法定义务。值得把稳的是,在干系宣布的评论区,还有很多关于快递未经许可放在代收点或扔在门口的抱怨声,可以说,消费者苦驿站久矣。那么,快递当面签收是不是快递公司该当供应的做事?面对快递做事,消费者该当如何掩护自己的权柄?中国消费者协会状师团状师芦云接管了央视网的采访。
问题一:快递送货上门、当面签收是不是法定义务?
芦云:对付是否要送货上门,要依据双方的约定,如果快递企业在承运时承诺要送货上门,就应该按照约定去履行。

至于当面签收,按照《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将快递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并且要交付给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且要奉告收件人或者代收人进行当面验收。这也就明确了快递企业的业务,这是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的一项权利,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干系的罚则并不明确,以是导致快递企业或者快递的做事职员并没有把当面验收落实到位,以是接下来快递企业,特殊是一些头部企业,应该加强对法律规定的实行,去向收件人去进行充分的解释和奉告。
在全体快递运输过程中,如果涌现了没有进行验视或者发生快递的毁损丢失等情形,要使法律规定切实加强到位,要随着干系的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建立一整套监管的体系。
问题二:快递用户该当如何掩护自己的权柄?
芦云:消费者该当首先去关注自己的快递物流的信息,一旦发生了丢件冒领等情形,要及时和快递做事企业进行联系,并且保存好干系的凭据。如果真的发生了毁损或丢失,快递做事企业应该按照干系的标准和承诺去向消费者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