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从山西省住建厅理解到,《山西省城市古树名木和城市大树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8月1日起履行,我省对城市方案区内的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和城市大树实施分级保护和管理。
《办法》共27条,明确了适用范围、保护原则、部门职责等,对古树名木和城市大树的认定、养护及管理事情等作出详细哀求。《办法》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国内外罕有的、具有历史代价和纪念意义的或者具有主要科研代价的树木;古树后备资源,是指树龄在50年以上100年以下的城市树木。城市大树,是指除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外,树龄在20年以上的城市树木,或者胸径在20厘米以上的落叶乔木以及株高6米以上或地径18厘米以上的常绿乔木。
《办法》明确,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城市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和城市大树每五年普查一次,进行调查、登记、编号、鉴定、定级、建档,并向社会公布;按照“一树一档”哀求,建立健全并动态更新城市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的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动态监测其成长情形和生存环境,加强养护管理;为城市大树建立树木“***”电子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并采集录入基本信息。

我省对城市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和城市大树实施养护任务制。鼓励社会单位、个人以认养、捐资形式参与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和城市大树的保护管理。鼓励挖掘提炼城市古树名木自然生态和历史人文代价,培植古树名木公园、生态文明教诲基地,开展自然、历史、文化教诲体验和科普活动,倡导全民保护。
毁坏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城市大树及其标志与保护举动步伐,违反治安管理惩罚法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深究刑事任务。(晋帅妮)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