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通州市民刘某欲购买一只小米5手机,通过对多家商店的价格比对后,刘某看中了淘宝网上一家“小米品牌体验店”的手机,并以1900多元的价格订购了一只小米5手机。下了订单后,店主萧某随即与刘某进行了联系,以供货商须要现金提货、必须先付款再发货,让刘某先点击收货。萧某还以“小米品牌体验店”是一家经营多年、信誉度较高的店铺作担保。刘某轻信了萧某,遂通过网络点击了确认收货。
点击收货后,刘某等了数日,却未见手机快递。刘某再联系萧某时,却显示萧某手机已关机。刘某这才发觉自己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小米品牌体验店”系广东的萧某以4000多元的价格于2016年1月份通过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网络平台购买。2016年3月,小米5手机上市后,被告人萧某即将店铺更名为“小米品牌体验店”,依托淘宝网进行小米5手机发卖。后被告人萧某因家中经济困难,为牟取造孽利益,其虚构供货商须要现金提货、必须先付款再发货的事实,让买家先点击收货,再供应虚假的物流单号及信息遮盖未真实发货的原形,从而骗取买家的货款。2016年3月,被告人萧某先后通过上述办法履行诱骗作案16起,共骗取被害人刘某等16人共计公民币37434元。

2016年5月12日,被告人萧某被抓获归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
法官提醒,网络购物虽然方便快捷,但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市民网络购物时,在未收到货色时不要点击确认收货,由于一旦点击确认收货,资金将从第三方平台划入商家账户。(金永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