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石家庄市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均可通过“河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办税端”手机APP,“足不出户”地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
一、适用范围
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纳税人可利用本系统:

1.月发卖额小于3万元;
2.已核定增值税税种但未核定***票种;
3.单位纳税人或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
二、系统特点
1.开票用户身份可信。用户需通过实名认证才可注册 “河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办税端”手机APP账号,担保了身份可信;
2.***数据天生精确。所有***数据均由局端税控做事器天生,并实时传输至防伪税控系统,担保其实时精确有效。
3.全天候快捷准确代开拓票。开票方可24小时通过手机APP开票,***举头信息推送功能可使开票方不再手工输入***举头,方便快捷不易出错。
4.电子***吸收方便。受票方即时收到电子***并可在手机上随时查看。
三、用度情形
纳税人无需为“河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办税端”手机APP、电子***开具等做事承担当何用度。开票全程只需手机操作,无需购买其他设备。
四、操作指南
1.***安装河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办税端APP。
2.打开APP软件,申请***代开。
①进入代开电子***。点击河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办税端APP首页【电子***代开】进入代开页面。
②绑定开票码(提示:仅企业未绑定开票码才需绑定。)。点击【扫码绑定】,扫描此牌正面二维码进行绑定;点击【取码绑定】,自动获取开票码进行绑定。
③***代开。点击代开电子***首页【***开具】,进行代开拓票。
(本报首席 靳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