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玫月初入职一家快消公司做前台。入职当天,公司人事表示,根据公司规定,对付新进员工,一律先订立试用期条约,等试用期合格后再订正式条约……小玫对此有些困惑,可以单独订立试用期条约吗?
小田是一家电子元件公司产品部的检测员。最近,他为期三年的劳动条约快到期了,公司表示乐意与他连续续签,同时考虑到他事情负责卖力,将升任小田为数据部主管。按照公司规定,续签劳动条约有3个月的试用期。小田以为自己进单位时候已经试用了6个月,怎么还有试用期?
小何去年大学毕业后一贯找不到事情。最近,终于在同学的引荐下入职了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双方签订了2年的劳动条约,试用期约定为2个月。公司人事见告小何,试用期2个月内不缴纳社保,等试用期结束,成功转正后再缴。小何好不容易找到事情,不敢多言,但也不免困惑,试用期要缴社保吗?

汪师傅上个月应聘到一家物业公司做电工,双方签订了2年的劳动条约。条约约定,汪师傅的人为是3300元,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人为打八折,也便是2640元。汪师傅上网查询后创造,2023年7月1日起上海的月最低人为标准已经调度到2690元了。试用期人为有托底吗?可以低于最低人为吗?
去年12月初,臻臻入职一家扮装品公司。公司与他签订了3年的劳动条约,试用期6个月。上周,臻臻因病住院,请了1个月的病假。病假期间,臻臻讯问了公司HR,自己这种情形,是否可以享受医疗期。HR见告臻臻,她是有医疗期的。医疗期内,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条约。这是真的吗?
资料:上海发布
编辑:桂可欣